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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當愛情遭遇協議  最近重慶的兩則新聞給原本對脫單充滿幻想的光棍們狠狠潑了冷水,一則是《白富美嫁經濟適用男,先辦婚前財產公證》,另一則是《男子送女友5萬簽戀愛協議,結婚不成上法庭討還》。光棍們納悶了,我們這還眼巴巴的希望早點出雙入對,卻沒想到這戀愛結婚路上卻是“暗藏玄機”。什麼時候愛情變得像一樁買賣了呢?到底這戀愛協議對於兩個人的感情能起到什麼作用?別急,讓《雙喜周刊》告訴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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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男友媽媽擬的結婚協議:彩禮必須全歸男方

  吳清 女 28歲 廣告策劃
  跟男友從高中開始談戀愛,到現在十年了。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,我們倆就準備著結婚籌辦婚禮的事。有次去他家吃飯,男友主動在飯桌上向他父母說起這個事,沒想到他媽媽卻讓我們不要著急,意思是說現在他們家裡沒什麼錢,我們實在要結婚,就只有讓我家多出點錢了。
  我回家跟我媽傳達了之後,媽媽說,婚禮的錢一人出一半可以,但條件是男友必須把他去年買的房子加上我的名字。男友媽媽知道了很不樂意,堅決不同意。其實我也理解,因為這個房子的首付是兩個老人給的,貸款是男友現在月供著,跟我們家一點關係都沒有。就為了結婚這錢的事情,兩邊家裡都不讓步。
  一天,男友媽媽突然拿出一張紙,讓我拿回家給我媽看,如果覺得合適就簽字,她就同意我們結婚。我一看,是她自己手寫的“婚前協議”,裡面的條款有:“婚禮的錢男方出,但彩禮全歸男方所有”、“女方必須買一輛不低於15萬的車作為嫁妝”、“婚後女方應承擔大部分家務”,“離婚後嫁妝可退還,但房子不能寫上女方的名字”等等。我看了很無語,根本不敢拿回家給我媽看,我就跟男友商量該怎麼辦,可是他也拿他媽沒辦法,他的意思就是過段時間再說。
  我媽看我們倆一直沒動靜就問我怎麼回事,於是,我只好一五一十地告訴了她,不出所料她大發雷霆,打電話去把男友媽媽大罵一頓,“就你兒子這個條件,能找到我女兒該知足了”、“你們家窮得響叮噹,還學有錢人玩這一套”……總之,什麼難聽的話都說了。兩家的關係陷入僵局,我和男友也一籌莫展。最讓人驚訝的是,男友媽媽竟然還暗地裡在幫男友安排相親。我知道後心裡特別不是滋味,於是跟他提出了分手,我說:“既然大家都找不到辦法解決,那何必還浪費彼此的時間。”但畢竟我們有十年的感情,哪裡說分就分得掉,於是男友跟我保證,說一定想辦法說服他媽,也讓我回家跟我媽好好商量一下。但是,還沒結婚就因為錢鬧得不可開交,搞得我一點都不想結婚了!
  專家意見:

  婚前協議最好由弱勢一方提出來
  百合網資深情感專家周小鵬:我個人是不太贊許初婚的年輕男女簽訂婚前協議或財產公證的,因為簽協議代表著互相的不認可,因為擔心兩個人能否長久,所以才會用協議來約束雙方的行為,以此保護自己免受感情或財產的傷害。穿著防彈衣,你還能打開自己的心扉嗎?
  從感性上來說,婚前協議有傷感情的成分在。但從理性上來說,現在中國離婚率居高不下,特別是80後、90後,大部分人結婚靠的是打拼了一輩子的父母的積蓄,而離婚了卻要被對方分走一半,所以從另一個方面來看,簽婚前協議也是保護了老人的權益。此外,婚前協議由財產較少的那一方主動提出來或許更好,能讓對方知道你是純粹談愛情,讓對方安心。提出簽訂婚前協議也可以考驗雙方價值觀是否一致,兩個人的經濟原則越相似,未來的矛盾也會越少。
  女神的戀愛協議條款多,微信微博必須半小時回覆

  蔣光耀 男 27歲 游戲設計
  作為一個“游戲民工”,身邊都是跟我臭味相投、不修邊幅的屌絲男,當然,我們都是單身。沒有女友,生活中最快樂的事就是大家一起玩玩游戲了。不久前的聚會上,朋友給我介紹了一個女孩,看到她的時候,我有種被“閃瞎狗眼”的挫敗感,此等白富美豈是我等屌絲能接近的。雖然我覺得沒什麼希望,但要是完全不採取行動那就一點機會都沒有呀。於是我主動找她加了微信。
  聊了半個多月,我發現女神也挺愛搭理我的,於是就鼓起勇氣約她吃飯。沒想到她同意了,我心裡樂的呀,心想機會來了!於是我難得一次的捯飭了一下造型,還買了一束花在約定的地方等她。她一看到我“噗嗤”就笑出來了,問我打扮得這麼“人模狗樣”的有什麼企圖,我順勢就把話茬接了過去“這不為了顯得配得上您嘛!”於是我們開心的吃了飯,看了電影,送她回家的路上,我偷偷的把手伸了過去想摟著她,誰知道這位女神瞬間變身女俠,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躲開了。
  囧,好尷尬。女神此時發話了:“你想做我男朋友啊?”我身為屌絲的條件反射讓我像個小狗一樣不停的點頭,女神又說了:“你答應我的條件我就答應你。”我又條件反射的回答道:“答應答應,我什麼都答應你。”女神莞爾一笑:“哈哈哈,晚上微信再告訴你是什麼條件。”還玩起神秘來了,不過我當時欣喜若狂,滿腦子都是即將跟女神戀愛的興奮荷爾蒙。
  當我回到家收到她的微信,我才清醒的意識到,原來我高興得太早了!女神在微信里說道,如果想做她男朋友,必須答應她做到以下幾點:1、每天玩游戲不得超過一個小時,不准通宵打游戲(因為她知道我喜歡和屌絲男們在網吧玩通宵);2、跟她出門必須註重穿著打扮;3、她的電話短信微信甚至微博評論都必須在半個小時之內回覆;4、要時刻跟她報告行蹤;5:每個月要帶她去一次她最喜歡的那個自助餐廳……
  我看了簡直目瞪口獃,這還沒開始戀愛呢,就對我諸多要求,不過想想,為了能跟女神在一起,受點委屈也就忍忍了,於是我爽快的回覆了她:“沒問題!”誰知,她回過來的是:“別急,還沒寫完呢。”第6條、第7條、第8條……一條條慢慢的又發了過來,每一條都是在挑戰我的神經!最後,女神說,要以書面的形式與我形成正式的合約,而且我必須同意她可以隨時在合約上增加條款。這不是霸王條約是什麼?我說:“我頓時有一種喪權辱國的感覺。”女神卻笑說:“哎呀,你不覺得很有情趣嗎?”我勒個去!女神給我挖了個坑,你們說我跳還是不跳呢?
  專家意見:

  戀愛約定不該是恐嚇式的命令
  百合網資深情感專家周小鵬:戀愛協議或是口頭約定也許並不會傷感情,但它們是沒有約束力的。因為這些約定往往是在激情期,一方為了表達愛而做出的超出自己能力的承諾。接受對方的無理要求,就像蒙著眼睛談戀愛,自欺欺人,一味的想著要怎麼討好對方、滿足對方、得到對方認可或回報。女孩子慣用的“恐嚇式”約定,“你做不到我就跟你分手”,這樣的約定其實更像是命令。如果真要做約定或協議,一定要在互相體諒的前提下,雙方進行溝通,共同協商制定出一個讓雙方都比較滿意的方案。
  雙喜調查>

  90%受訪女性認為簽協議傷感情
  近日,《雙喜周刊》聯合百合網共同進行了一項關於戀愛和婚前協議的調查,結果顯示,認為簽戀愛或婚姻協議傷感情的女性占到了九成。
  1.你是否接受簽署戀愛合約?
  A、不接受 38%(男) 43%(女)
  B、接受 15%(男) 9%(女)
  C、視情況而定 47%(男) 48%(女)
  花姐解析:女性比男性更難接受戀愛合約,說明在用條款約束對方的問題上,男性比女性的態度更開放,接受度更高,而幾乎一半的人都認為要看條款內容再做決定。
  2.你是否瞭解關於簽訂戀愛或婚姻協議的相關法律法規?
  A、完全不瞭解 44%(男) 33%(女)
  B、瞭解一點 51%(男) 65%(女)
  C、很瞭解 5%(男) 2%(女)
  花姐解析:總的來說,大家在這方面的法律意識還比較淡薄,從另一個方面也可以理解為,大多數人還是希望感情少與法扯上關係才會顯得更加純粹。
  3.你是否認為簽訂戀愛或婚姻協議是件傷感情的事?
  A、完全不認為 15%(男) 10%(女)
  B、有一點 46%(男) 50%(女)
  C、很傷感情 38%(男) 40%(女)
  花姐解析:無論男人女人,絕大部分的人認為這樣的協議是會傷感情的,特別是提到錢。網友們表示“信任的作用遠比協議來得好”、“感覺像是賣身契啊”,表示不會簽訂婚前協議的人還是占了大多數。
  專家問答>

  哪些人更適合簽訂婚前協議?
  百合網資深情感專家周小鵬:1、兩方財產懸殊較大、不門當戶對的人,較富裕的一方引來目的不單純的幾率較大,可以通過這樣的方式保護自己的權益(比如說女強人);2、靠父母打拼買車買房的年輕人,簽署協議更多是為了讓父母安心;3、企業家、商人等富豪階層,這類人群的婚姻往往牽扯到更多的利益,比如股東、員工、公司、家族財產甚至更多社會利益,簽署婚前協議也是對社會利益負責的一種方式。
  鏈接>

  這樣的婚前協議你接受嗎?

  明星版
  1女方體重不可超過120磅(約54.5公斤),否則將從離婚財產中扣除10萬美元。
  2雙方隨時進行毒品檢測,一旦藥檢呈陽性,將處以經濟懲罰。
  3婚後三年內女方必鬚生育一對雙胞胎,技術資金由男方解決。
  4雙方不能亂接廣告,以免發生名譽受損和利益糾紛。
  恩愛版
  1在家吵架不准一走了之,實在要走,不得走出小區。
  2要出氣不准砸東西,只能吃東西,實在手癢只能砸枕頭。
  3吵架不隔夜,睡覺時男方必須主動抱女方,女方生氣百般刁難男方也不能就此放棄。
  4出門記得給對方一個吻,堅持按照“額頭、左頰、右頰、鼻子、嘴唇”的順序。
  5每周為對方按摩一次,男方手藝不好可以跟盲人師傅學,嚴禁向髮廊女學!
  奇葩版
  1男方房產必須登記在丈母娘名下。
  2男方工資全交,家務全包。
  3男方每月額外支付兩千元給女方,作為“是否有婚外情”基金。
  4不能夜不歸宿,否則支付空床費。
  5女方享受每月打男方3次耳光的權利,此權利可以累計。
  本版文/重慶晨報記者 餘楊
 
(編輯:SN09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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